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立案标准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处罚
犯介绍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一般指介绍多人卖淫、介绍卖淫非法获利巨大等情形。此外,旅馆业、饮食服务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条件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二、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介绍卖淫罪量刑情节分一般情形与加重情形。
一般情形下,依《刑法》第359条,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加重情形为情节严重时,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包括:介绍多人或多次介绍卖淫;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介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司法实践中,介绍卖淫达5人次以上,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达3人次以上等通常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介绍卖淫侵犯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达到上述标准的,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了解介绍卖淫的处罚和立案标准是啥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介绍卖淫过程中,如果涉及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处罚会更加严厉,法律会着重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另外,介绍卖淫案件中,介绍者如果有立功等情节,在量刑时也会有所考量。介绍卖淫不仅违反道德准则,更严重触犯法律红线。若你对介绍卖淫在不同情节下的具体量刑、相关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身边有涉及此类案件的情况,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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