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补贴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在我们进行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每个地区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我们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当地的政策。那么,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要求我们在进行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随律图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其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6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衔接。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各类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补贴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系,在未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不得一次性补偿发放给个人或村集体。

第四条 对新征土地坚持先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后批准征地的“先保后征”原则。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收土地报批之前足额拨付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保专户,未足额拨付到位的,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审批土地征收。

第五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省被征地农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被征地农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工作。

财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管理、划拨和征地相关资料的提供等工作,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民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保障范围与对象

第六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范围为被征收土地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或被调整土地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七条 征地后不实行调地安置的,征地所涉承包户的所有成员均为保障对象;实行调地安置的,拥有相应土地承包权并被调整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为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的名单由村(居)民委员会据所涉承包户实际统计并提供。

第八条 保障对象中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办理。

第九条 保障对象中未满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预存款账户,待符合参保条件后,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按照相关程序记入本人相应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第十条 保障对象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仍在缴费期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国家出台相应衔接政策后,按照规定将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转移衔接。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 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对象具体名单应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

界定保险对象的时间,以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

养老保险方案拟定过程中,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国土资源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

养老保险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本次征地的详细情况、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数额、被征地农民个人基本信息及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等。

第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应当由被征地村(居)民及其他参与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由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养老保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核准后,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土地征收报批之前,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将应负担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一次性足额划入当地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专户,并出具资金到账证明。

如果土地未被批准征收或批准征收面积小于申报面积,已经预拨或多拨付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应退回原预拨单位。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土地征收批复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转送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按批次或项目提供征地的具体批复信息,包括:国务院或省政府批文、批次或项目征地情况明细表(村居名称、征地面积、区片价标准、社保费用等)。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征地批复文件后,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被征地农民参保等工作。

第四章 资金、账户管理和待遇支付

第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应当以征地所涉承包户或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按照保障对象实际人数平均分配。

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在未分配到个人账户之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息。

第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记入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80%记入个人缴费栏目,20%记入政府补贴栏目。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按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继续缴费;已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对应年龄的支付系数,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领取养老金(参照执行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支付系数)。

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纳入当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因征地产生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的80%一次性发放给本人,20%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按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

第十九条 被征地农民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栏目外,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经办流程。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需要注意,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开始领取待遇的情况,是和普通的被征地的农民的情况是不同的,具体的缴纳标准需要参考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来进行缴纳,我们在进行缴纳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2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3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1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4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以下办法执行:一)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办理。二)被征地农民中未满16周岁人员及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由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预存款账户。
10w+浏览
广东省佛山市农民农民工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赔偿流程:
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4、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6、行政复议: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诉讼: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1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山东山东省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山东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 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 2、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1、《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 三、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 2、《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第六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城镇居住的农业和非农业混合户口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实际居住满3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一)按规定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和财产证明等材料; (二)根据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失业登记证明、外来常住人口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三)书面声明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四)填写《低保备案表》; (五)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核查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2023年山东省农村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山东省农村征地补偿价格按土地类型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山东省有个失地农民每年补赏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山东省有个失地农民每年补赏金是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云南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是多少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二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
一、
二、三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一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66
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
6.7平方米以下的,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年产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二征用园地、藕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塘年产值的6倍三征用渔塘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4倍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渔场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地年产值的5倍五征用集体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打谷场、晒场、新开垦3年以下的种植地的,为原土地类别年产值的4倍。
二、云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云南省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具体表现为:,每个州、市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扩大试点,进行试点总结评估,修订试行办法,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到,云南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云南此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还具体规定了参保对象、政府补助等细则,具体表现为: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土地在1月1日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册人员。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失地农民每年享受1次相同标准的政府补助,补助年限累计为15年,同时政府应该以每亩征收不低于2万元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201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标准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缴费。政府对个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额的10,个人缴费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模式。
1.被征地农民中男未年满51周岁,女未年满46周岁人群可选择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50、60、70、80、90、100其中之一为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逐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被征地农民中男年满51周岁,女年满46周岁人群,可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115年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缴年限的平均缴费指数按0.6计算。其中,一次性趸缴不满15年的,逐年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个人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采取“先缴后补”模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个人一次性趸缴额的5。
3.12月31日之前征地,未参保缴费的被征地农民,趸缴年限以12月31日的年龄为准1月1日之后征地,征地当年未参保缴费的被征地农民,趸缴年限以征地时的年龄为准。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1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山东省在省内征地的补偿标准,紧跟国家的相关政策,将征地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征地的土地类型,严格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文件执行的。征地的纠纷,由于之前引起了很强的社会舆论,国家对其非常重视,补偿的一些标准流程也是实行严格监督,与处罚机制并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要进行土地的征收的话,那会影响农民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所带来的一些利益收入,为了弥补这方面的利益收入的话,那么是需要政府来进行补偿的,而且补偿是需要根据损失的情况来进行,很多人对此想了解一下,山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辽宁省鞍山市征用农民的土地应该赔偿的标准
[律师回复] 公益性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5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林地等)的预审耕地占用税3组织征地听证7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政府应依法征地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征收土地补偿、税费标准及征地工作程序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1高速公路是国家基础性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防止发生阻碍工程施工现象。。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动迁,合理保护被征地和动迁群众的利益,承担因征地、动迁所涉及的法律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省交通厅全面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征地工作的组织实施,沿线各市政府负责动迁工作的组织实施,林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省交通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征地补偿投资协议,与工程沿线各市政府签订动迁补偿投资协议。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执行实施本方案所定标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5凡由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减免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并足额及时补偿到位。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4各市政府负责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2。3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1房屋补偿标准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64万元。。涉及国有资产的电力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收空闲地
(二)其他税费1、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三,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先导性产业、占补平衡造地、施工期间服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合理调剂使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8严肃财经纪律、补充扩大征地、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及涉及征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基础上,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地方协调等项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4,在动迁投资范围内可细化补偿标准,在相应补偿投资协议的不可预见费中列支。增加的补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市核定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征地管理费、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对高速公路建设实行政策倾斜。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荒山、荒地,加强征地、动迁专项资金管理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2。2,按成本价给予适当补偿。。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4
(三)征地工作程序1、经济、群众等责任。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6因工程需要扩大征地以及动迁增加的费用。3。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3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建设项目用地(包括铁路、军事一、征地动迁补偿实施原则.16万元。、水利、管道及军用设施等构造物的动迁,加强廉政建设和监督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坟每座补偿300元、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报批、征地实施、电信、铁路
山东1――4级外省农民工一次性工伤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30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2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3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3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一级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工亡保险待遇第39条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山东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进行确定,实际上因为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是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确定最终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的方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山东省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标准需要根据被征收的土地的类型来确定,如果是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那么行政机关就需要按照每亩十三点六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偿,如果是征收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那么行政机关就需要按照每亩十三点八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偿,具体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2018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8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一、2018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用计算方式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由此可见,征地补偿是整个征地过程中重要的一环,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2018年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分为多个级别,根据土地使用情况划分。山东省下面的市县,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土地等级、人均收入等情况,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在签协议的时候,会特别注明具体补偿金额。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1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