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公积金分个人账户办理和单位账户办理。
1、个人账户办理材料:
开户申请表:一份,单位填制,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印章(印章指预留印鉴中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部门专用章等,以下同)。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预留印鉴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出具,需要职工本人填写签字。
2、单位账户办理材料:
登记表:《单位登记表》一份,注意单位名称需填写与公章一致的名称。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特殊材料:不同性质的单位按照下列分类分别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国家机关: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
(2)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6)社会团体: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在北京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每个地区跟每个地区是有所不同的,大家需要了解一下当地的具体手续。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个人办理另一种是单位办理。大家在办理之前需了解一下应带的材料。在实践中,住房公积金满足条件也是可以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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