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现任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是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还覆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
魏宪合律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累计办案已超2000多件。其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
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魏宪合律师的专业能力。上诉人(原审原告)伊XX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而杨XX则主张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时,魏宪合律师作为杨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杨XX收集证据,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采纳了该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然而,伊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到了二审,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在双方都未提交新证据的情况下,魏宪合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说服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也由伊XX承担。
魏宪合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这起复杂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杨XX成功解决了同居“旧账”问题,充分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也让众多有法律需求的人看到了他的可靠与专业。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