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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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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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对于有偿拼车,司机与搭乘人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负有将搭乘者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并在运输过程中对乘车人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在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出于公平的考虑,司法实践中一般会酌情适当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一、拼车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1、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钱、油卡,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双向拼车也可视为有偿拼车。无论是在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偿拼车与无偿拼车,司机承担的责任大小会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对于有偿拼车,司机与搭乘人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负有将搭乘者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并在运输过程中对乘车人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在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出于公平的考虑,司法实践中一般会酌情适当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2、为了避免“无偿”拼车造成事故后还要对乘车人进行赔偿,一些司机想出了签订免责条款的主意,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拼车出行过程中,造成的对于乘车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司机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免责协议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免责协议应区分其免除责任的范围,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约定,因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遵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认可协议的效力;然而,对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因违反了公序良俗,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3、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可能会造成乘车人的伤害,同时也必然造成双方车辆的损坏。许多乘车人十分关心,对于这部分损失,其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这部分损失,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司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担,乘车人无需负责。但是,如果乘车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就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过错包括很多情况,例如乘车人在车内有不当举动,影响了司机驾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再比如乘车人强行要求司机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

二、拼车发生车祸应如何赔偿

除了上文中赔偿主体的确定外,拼车发生车祸还需要考虑具体的赔偿项目。具体包括:

1、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

(2)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拼车发生车祸,很容易就由谁来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问题产生纠纷,这样造成交通事故受害者索偿时各方相互推诿。所以如果遇到拼车发生车祸的情形,无论哪一方,最好及时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帮忙,对于拼车的一方而言,律师可以帮助你尽快确认由谁来承担责任。对于受害方而言,律师可以帮助你确认正确的求偿对象以及求偿项目和数额,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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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发生车祸是谁承担责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拼车发生车祸是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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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代驾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无偿代驾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一、代驾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一)酒店提供的免费代驾发生车祸,酒店不能免责现在很多酒店为招徕生意,专门为喝酒后的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如果司机在代驾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致使顾客或他人受伤,酒店不能免责。因为酒店为饮酒顾客免费提供代驾服务,是酒店招徕生意的一种手段。酒店有保障顾客消费安全的义务,不能以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为由而要求免责。
(二)司机自己雇佣的代驾发生车祸,按雇佣关系认定责任饮酒司机雇请他人代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的,属于雇佣关系发生事故。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劳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代驾公司人员驾车发生事故,由公司承担责任目前,还有一部分代驾公司。如果代驾公司的司机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了车祸,依照相关法规,公司职员在完成公司指派的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自身损害,且职员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在主要责任以下的,视为工伤。
二、无偿代驾发生车祸谁承担责任
(一)无偿代驾的性质是义务帮工无偿代驾不计取报酬,属于义务帮工性质。无偿代驾致人损害的,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偿代驾者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被帮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帮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如下:
1、帮工关系的客观存在。构成帮工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存在帮工关系。
2、帮工人的行为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帮工致人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为被帮工人因帮工人的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替代责任。
3、帮工活动与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
4、帮工对致人人身损害有过错,必须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帮工人从事帮工活动致人损害的,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帮工人应当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拼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动车买卖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如果有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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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出车祸谁承担责任
以过错为归责 原则,具体可分为几种情形 对方车辆负全责、本车无责的,全体拼车人无需承担责任,本车有损失的,可向对方车辆主张 对方车辆和本车混合过错导致本车同乘人损害的,对方车辆和本车驾驶员应向同乘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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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出车祸,车祸赔偿金额是由谁承担的?
[律师回复]
一、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发生车祸后怎样确定赔偿比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祸致人伤残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车祸致人伤残由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搭顺风车出车祸,责任谁承担
[律师回复] 搭同事顺风车出交通事故A(化名)是湖城一家政公司员工。2021年9月,她在湖城某超市买完东西出来,正好碰到了同事陈秋(化名)。看见陈秋开着人力三轮车,A表示,自己穿着高跟鞋走路太累,让陈秋载她一段路。陈秋载着A由南向北行驶,行至超市附近的一个交叉口时,与一辆小轿车相撞。三轮车翻倒在地,A摔在地上,撞到了头。后经医院治疗,A住院45天,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经交警部门认定,轿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借道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陈秋驾驶三轮车,未按规定载人,负事故次要责任;而A作为三轮车乘客,无事故责任。今年3月,A将轿车驾驶员、保险公司和陈秋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万余元。庭审时,A表示,自己是乘坐陈秋的车出了车祸,理应由陈秋赔偿自己的损失;而陈秋则很不理解,自己好心捎人,咋还惹来官司了。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审理认为,陈秋明知人力三轮车不能载人,仍然让A搭乘,对事故发生有一定影响;A搭车时应当知道该车不能载人,却还要无偿搭乘该车,也存在一定过错。据此,应相应减轻陈秋的民事赔偿责任。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陈秋赔偿A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000元,余下部分由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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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发生车祸,责任谁担?
对内,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都应当适用侵权法的规定,按过错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及对事故受害人,则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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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上班途中车祸误工费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下班时间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
(二)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
(五)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时间的计算
对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构成伤残的;三是死亡的。
(一)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二)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三)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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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车祸由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发生车祸后怎样确定赔偿比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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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拖车费用谁来承担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拖车费主要是指为了疏通交通以及移动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通常负责拖车的单位包括:交通警察部门、拖车服务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若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停放以及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且机动车驾驶员未能在场或虽然在场却拒绝立即驶离,从而阻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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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车祸误工费应该找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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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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