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出认定书?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就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那么,在特殊情况中,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处理,具体安排如下所示:
(一)5日
要是需要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的,那么就会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10日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会在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要是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要是还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注意:在这种情况中,事故认定书中会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4、要是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会分别送达给当事人。
则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进行复核。当然,对复核结果也不满意的话,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对认定书的异议。要是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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