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8人
专家导读 政府干预破产清算不合法。违约金不能申报破产债权。1、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的破产清算。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政府干预破产清算不合法。违约金不能申报破产债权。

1、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的破产清算;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清算时,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节选)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 第五十五条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十)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二)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时应该根据自己企业的相关情况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受任何其他企业、政府的干涉。政府作为行政主体,与公司的地位不同,不能利用其职权对企业自身的破产结算进行干涉,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只能是对市场的相应的指导,而不能直接进行管制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一键咨询
  • 151****4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8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4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放弃代位求偿权有效吗?
放弃代位求偿权是属于有效的,但前提一定要确保是在事先协商好的情况之下实施的;代位求偿的权利只要一旦放弃,那么之后就不能再实施此权利,这样才不会因此而引起更大的纠纷。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律师回复] 【为您推荐】博乐市律师涞源县律师京山县律师岭东区律师石棉县律师文峰区律师和平区律师房屋开发商需要投入的资金、时间都很长,很多房屋开发商企业在建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资金困难或者是其他原因而停止继续建造房屋。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再继续下去的时候就会进行破产结算,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的时候,遇到政府干预其放弃违约金的行为是否合法呢政府干预破产清算不合法。违约金不能申报破产债权。
1、房地产开发商破产清算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债权人的破产清算;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破产清算时,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破产债权。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节选)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管辖。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选)第五十五条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前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十)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十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十二)人民认可的其他债权。以上第
(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时应该根据自己企业的相关情况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受任何其他企业、政府的干涉。政府作为行政主体,与公司的地位不同,不能利用其职权对企业自身的破产结算进行干涉,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只能是对市场的相应的指导,而不能直接进行管制。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7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上约定遇政府拆迁放弃权利,承
[律师回复]   
一、如何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何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  
1、因合同内容违法由国家有权机关决定撤消而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利用租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8、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愿继续租赁该房屋可自然导致合同的解除;  
9、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是否解除等。
我姐姐从我们家分配到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我根本就不太高兴,毕竟她结婚了,希望她能够去分配这套房屋的,毕竟我还要结婚的,那房屋继承权的放弃如何呢?
[律师回复]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放弃代位求偿权什么意思?
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意思就是,保险公司放弃追究第三方的权利;所有的赔偿都会由保险公司一律承担;但在放弃中也是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能放弃代为求偿权的权利,不然投保人的利益会受损。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放弃继承遗产有什么要求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放弃继承遗产有什么要求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继承权的放弃有什么要求?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继承权的放弃有什么要求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姑姑分到家中一套房产,其他的给爸爸了,不过爸爸还是不高兴,不想要让姑姑能够分得的,希望她能够自主放弃的,并且还没公证过的,放弃房屋继承没有公证咋办?
[律师回复]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房产继承需要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7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放弃买卖不破租赁可否撤销?
放弃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撤销的,但是只能是做出放弃买卖不破租赁的承租人在放弃时是出于被胁迫或者是欺诈等情形之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放弃的约定,但是一般情况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默认适用于不动产之上的,除了不动产被抵押等情形之外。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大姑家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而我大姑却非常疼爱两个女儿,却对两个儿子不闻不问,这次我大姑的丈夫去世后,两个儿子就放弃了房屋继承。想问一下兄弟放弃房屋继承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父母已逝,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设计用途为_______。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乙为该房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乙方确认放弃以上遗产的继承权!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全部补偿!乙方今后不能就该房产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补偿款支付时间的约定:
1.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2.过户手续全部办妥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补偿金余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五.在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办理公证和产权过户分别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71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