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0930,自201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服务地区主要为绵阳,其联系地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宏安城馨印象四楼。
刘波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办理了数起典型民事法律案件,其中民事案件达800余件,涉案标的超2000余万元。在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方面,他处理江油离婚案件达100余件,处理绵阳离婚案件也多达100余件。同时,他还担任绵阳、江油婚姻纠纷调解员,以及太白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和合同纠纷。
在执业过程中,刘波律师始终坚持“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信念,在绵阳、江油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以杨某、杨某、龚X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一案为例,2017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杨X、杨XX、龚X三人共谋利用透视麻将实施诈骗,共骗取他人赌资人民币24,000元,2017年9月22日三人在再次更换麻将时被当场发现并抓获。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担任被告人龚X的辩护人。面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涉嫌诈骗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严峻形势,刘波律师进行了详细的阅卷和庭审分析,并提出了四点核心辩护意见。
首先,刘波律师精准定性龚X为主犯,指出龚X仅参与了第一次购买透视麻将的活动,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为后续争取缓刑或单处罚金奠定了法律基础。其次,他厘清款项性质,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龚X分得7000元赃款的事实,辩称这实际上是杨X归还给龚X的私人欠款,并非诈骗所得的赃款,降低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评价及涉案金额的直接关联性。再者,刘波律师举证证明退赃行为,当庭出示收条,证实龚X在案发后已主动退还杨XX10,000元,应视作退赃行为,体现了被告人积极弥补损失的态度。最后,他强调龚X无违法记录,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蓬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刘波律师关于“龚X系从犯”以及“积极退赃”的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最初建议对被告人龚X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对量刑建议进行了重大调整,认定龚X为从犯并从轻处罚,被告人龚X成功获得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判决结果,避免了有期徒刑的实刑判决,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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