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遗产等方面的时候需要用到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证明公民去世的重要凭证,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开局证明的单位机构不同,那么死亡证明由谁开呢,下文中律图小编就按照公民的不同死亡情况以及办理死亡证明的材料和流程进行归纳总结。
一、死亡证明由谁开呢
死亡证明,是法医学中的专业术语,是法医或专业的医疗机构对公民死亡方式开出得书面证明。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办理手续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三、填写说明
本证明应于死亡发生后即由医院(诊所)之医师或由行政、司法等机关之相验人员依式填列。
如属行政或司法相验者栏以下之证明改由该等机关及相验人员负责签名盖章。
填写数字请一律以中文大写为之,以符规定(尤其出生年月日及死亡年月日)。
填写时请注意各栏间之关系。
本证明书之各栏填写方式如下:
栏填写死亡者之姓名。
栏填写死亡者之性别,如为男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栏填写死亡者之国民身份证之统一号码。
栏填记死亡者之户籍所在地之详细地址。
栏填记死亡者出生之年月日并就两栏计算出满若干岁填于最后( )内。
栏填记死亡者之死亡详细时间。
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详细地点及在何场所死亡,如为医院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栏填记死亡者死亡之种类,如病死或自然死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栏填记死亡者之详细工作情形 栏填写在何处(如某机关、学校、公司行号、工厂、田园、林地 … 等名称)并填出办理何种行业(如税务、卫生、行政、买卖商品、种植稻麦制造机械 … 等) 填写何种工作及职务(如业务经理、科长、打字员、会计员、售货员、打铁工、纺织机械操作工 … 等)之详细名称。 栏填记死亡者之婚姻状况,如为未婚者即在 后之□内加√,余类推。
请参阅1975年审订之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表所订详细分类表(医师用)填列死亡原因。并请注意病因发生之先后关系及发病至死亡之概略期间如伤害致死者请填写其引起伤害之外因。
本证明书填具者请填具证书字号及医院(诊所)名称及开业执照字号等。
本证明书之注号栏由卫生单位人员依据死因统计作业手册之规定填写。
注意事项:请携此证明于死亡事件发生或确定后三十日内向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
死亡证明的办理材料主要需要上述几种。死亡证明由谁开呢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遇到需要开具死亡证明的情况,需要按照上述的几种情形进行判断,按照相应得流程进行办理,切记不可伪造死亡证明,伪造死亡证明是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