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能鉴定复印件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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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缺少原件证据的诉讼案件中,不能用复印件作为证物进行司法鉴定。证据是审判案件的核心要素,因此法律中对案件证物具有严格的要求。平常生活中应注重对材料原件的保护,以防止原件证物缺失而在诉讼中造成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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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讲求的关键是证据,法院根据证据条件对案件进行公平的审判,证据是一桩案件中最为核心的要素。很多人会有疑问,在诉讼中缺少原件是否可用复印件充当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复印件在案件诉讼中的效力如何、究竟司法鉴定能鉴定复印件吗?下面跟随律图小编一探究竟吧。

一、司法鉴定能鉴定复印件吗

在缺少原件证据的诉讼案件中,不能用复印件作为证物进行司法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一般应当提交原件,实在无法提交原件的,也可以提交复印件。司法解释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院在认定证据链是否成立生效,一般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适格的证据;

(二)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证明对象;

(三)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案件事实排除了合理怀疑。

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才能形成牢固的证据链,从而被认可。

二、法律中对于诉讼证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三、若司法鉴定所提供的证据是复印件,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意见书效力问题

违法笔迹鉴定需要的检材包括:鉴定笔迹的原件、鉴定笔迹之前的笔迹原件、鉴定笔迹时在鉴定机构或者法院监督下被检验人写的笔迹的原件(一般都是在以上两个机构摘抄报纸)。

鉴定之前的笔迹无法提供的可以免去,但是以上两个检材是必须的,缺一不可,否则鉴定机构是不会给鉴定的。因为复印件无法体现书写者的笔力和连贯度的。如果用复印件鉴定了笔迹的话,完全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院鉴定是需要双方在场,公开抽取鉴定机构的,也就是说鉴定机构必须是双方在场的情况下随机抽取的。如果违反以上程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文章内容可知,针对司法鉴定能鉴定复印件吗这个问题,在缺少原件证据的诉讼案件中,不能用复印件作为证物进行司法鉴定。证据是审判案件的核心要素,因此法律中对案件证物具有严格的要求。平常生活中应注重对材料原件的保护,以防止原件证物缺失而在诉讼中造成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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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在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使用,与原件无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档案保存50年,可以到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明。
因此,发生工伤鉴定书原件丢失的情况,不要着急,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复印,只有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才能使用。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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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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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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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复印件能复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
2、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3、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73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扩展资料
一、单位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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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报销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三、医保报销比例:
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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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级医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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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级医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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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户口本复印件如何复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户口本复印件如何复印问题解答如下, 户口本需要复印首页(有户号、详细地址、户主姓名、两个公章的那一页),和自己的那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即可,其它的成员不需要复印。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的填写
1.户号——填写户口登记机关为其编定的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顺序号。
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户口本可以复印吗离婚证明复印件复印件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户口本复印件是能上火车的。
能购买火车票的身份证明共有以下几种: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填发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等。此外,1.5米以上、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
2021年1月1日(乘车日期)起,全国所有旅客列车实行车票实名制,旅客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车票,并持车票及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免费乘车的儿童及持儿童票乘车的儿童除外)进站、乘车。
根据车票预售期安排,从明天起购下月1日及以后的车票,需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驾照等23种有效证件到售票口购票。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也可到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12月22日起电话订票、12月23日起互联网、代售处、车站窗口购票的旅客均须凭证购票。
购票证件可用原件或复印件,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只能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代人购票的市民可持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代购车票。通过网上代购车票需输入乘车人身份证信息。
根据铁路现行规定,实名制车票丢失的旅客,可持证件到火车站值班主任窗口“解锁”身份证,注销购票信息,然后花原价重新购买火车票。正在研究制定实名制火车票挂失补票办法,旅客丢失实名制火车票有望通过挂失的办法补回车票。
实名制后,旅客进站乘车须同时持车票和与票面所载身份信息相符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时由铁路部门客运人员、公安人员进行查验。“票、证、人”信息一致,方可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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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复印件盖公章吗?
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复印件是指公章属于复印的情形。一般来说复印件是不需要盖章的,因为复制的原件上本身就有印章,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为准,复印件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大多是用来说明情况,而不像合同原件一样用来证明合同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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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怎么复印劳动合同复印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复印的劳动合同文本,当事人签字盖章不是复印的,就有效。同时丢失了可以补签。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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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可以做的事情很多(比如被人冒用身份等),无法一一例举;身份证、户口本是个人最常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房产证,结婚证、存折等是很重要的私人证件(隐私),应该妥善保管。冒用他人身份是不合法的,会受到惩罚。  
二,请看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
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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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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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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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居民户口簿时的日期,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3.住址变动登记——填写该户在本户口管辖区内变动常住地后的住址名称、变动住址的日期,并由承办人签宇或盖章。
4.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市(县)——对由本市(县)以外地区迁人的公民,填写其迁入落户的时间和迁出地的详细地址。世居本市(县)的,填写“久居”。
5.何时由何地过来本址——填写本人迁来本户口管辖区之前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迁入落户的时间。世居本址,填写“久居”。
6.登记日期——填写户口登记机关建立常住人口登记卡时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更正,应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后的项目内容、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字或签章。
8.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不填。居民户口簿内其余各项登记内容的填写,均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内有关各项的填写说明相同。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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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复印件要不要复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复印的劳动合同文本,当事人签字盖章不是复印的,就有效。同时丢失了可以补签。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劳动合同复印件该如何复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复印件该如何复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复印的劳动合同文本,当事人签字盖章不是复印的,就有效。同时丢失了可以补签。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劳动合同复印件需要复印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复印的劳动合同文本,当事人签字盖章不是复印的,就有效。同时丢失了可以补签。
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合同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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