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解除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在仲裁裁决还未作出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申请的请求,经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仲裁程序就会停止。
2.按撤回申请情形处理:要是申请人没有合理理由却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就中途退庭,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撤回申请来处理。
3.仲裁请求被驳回:仲裁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觉得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是不成立的,就会驳回其请求,此时仲裁程序也就结束了。
总之,解除劳动仲裁的条件大多与申请人的举动以及仲裁庭的审理结论等有关。
在实际的案件中,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满足解除劳动仲裁的条件。
二、劳动仲裁裁决后还能解除吗
劳动仲裁裁决后是否能“解除”需分情况看。
若已作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比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情况。
非终局裁决,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按生效裁决履行,不存在“解除”裁决一说。若履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可变更履行内容,但不是解除裁决本身。所以要明确裁决是否终局以及所处阶段,才能准确判断后续可能的情况。
三、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能否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申请撤销。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需注意,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不能申请撤销,而是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解除劳动仲裁的条件大多与申请人的举动以及仲裁庭的审理结论等有关。在实际的案件中,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满足解除劳动仲裁的条件。比如,当面临用人单位的不合理对待,想通过解除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时,却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解除条件。或者已经提出了仲裁申请,但在后续过程中又有了新的考量,不知道该如何妥善处理。又或者在仲裁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复杂状况,比如证据的有效性、仲裁程序的合规性等问题,感到迷茫。若你正处于类似困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剖析,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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