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派出所立诈骗案到了检察院会不会不起诉
派出所立案的诈骗案到了检察院后,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
在司法程序中,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如果经审查发现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比如,诈骗数额较小,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者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等情况,检察院可能会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起诉。
然而,如果诈骗行为的性质较为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或者有其他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检察院则会提起公诉。
总之,派出所立的诈骗案到检察院后是否会不起诉,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检察院对法律和证据的综合判断。
二、派出所立诈骗案后检察院会绝对起诉吗
派出所立诈骗案后,检察院不一定会绝对起诉。
首先,公安机关立案只是刑事诉讼的开始。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依据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来决定。若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检察院会提起公诉。
但存在多种情况可能导致不起诉。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又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即存疑不起诉;还有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况。总之,立案后到起诉中间有严格审查环节,并非立案就必然起诉。
三、派出所立诈骗案后不起诉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派出所立诈骗案后不起诉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即诈骗行为虽有,但未达应受刑罚处罚程度。
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令对特定罪犯免除刑罚。
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如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
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此时追究刑事责任已无实际意义。
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有立功表现等法定免予追究情形。
当我们了解派出所立案的诈骗案到了检察院后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时,可能会对具体哪些情况能导致不起诉以及不起诉后的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比如,若诈骗案被不起诉,被害人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是否还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另外,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不起诉记录对其未来生活和工作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您对这些与诈骗案检察院不起诉相关的拓展问题感兴趣,或者还有其他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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