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承揽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可在以下情况解除合同:
1.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经承揽人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定作家具时,定作人未按约定提供合适场地,经催告仍不解决,承揽人可解约。
2.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且定作人拒绝赔偿损失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比如定作服装,定作人突然改变款式,导致原材料浪费等损失却不赔偿。
3.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随时解除合同,若给承揽人造成损失,虽定作人应赔偿,但承揽人也可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
二、定作人哪些行为可让承揽人解除合同
依据《民法典》,定作人以下行为可使承揽人解除合同:一是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工作有时需定作人协助,如提供材料、图纸等,若定作人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可解除合同;二是逾期不支付报酬,定作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若逾期不支付,经承揽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承揽人可行使解除权;三是中途变更工作要求或要求停止工作,给承揽人造成损失且不赔偿,严重影响承揽人利益时,承揽人也可解除合同。
三、承揽人在定作人哪些违约行为下可解约
根据《民法典》,定作人有以下违约行为时,承揽人可解约:一是不履行协助义务,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承揽工作有时需定作人协助,如依约提供材料、场地等,若未履行,经催告仍不协助,承揽人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可解约。二是逾期不支付报酬。定作人应按约支付报酬,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付,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承揽人可行使解约权。解约后,定作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承揽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已完成工作部分的报酬、材料费用等。
当我们探讨承揽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时,除了已介绍的常见情形,还需关注一些相关后续问题。比如承揽人解除合同后,报酬结算该如何处理,一般需根据承揽人已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合理计算。另外,若因解除合同给定作人造成损失,承揽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需依据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和双方过错程度判断。若你对承揽人解除合同后的报酬结算、赔偿责任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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