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陈晓伟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项重要职务,2015 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他不仅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还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在一起复杂的刑事案件中,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指控其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还通过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指控其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使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以及接受另一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使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体系化辩护。他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规划建设局或许X的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在受贿罪中,采纳了辩护人关于数额应予核减的观点,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虽然未能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十分突出。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了法官心证,为法庭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依据。他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了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陈晓伟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刑事法律领域树立了值得信赖的形象,是当事人处理刑事案件值得托付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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