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卓越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且,他从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截止至今,他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此外,他发表的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采。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包括放贷收息59.5万元和高价交易红木家具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涉及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配套费未征回以及不履行催缴职责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同时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还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进行了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X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虽然最终法院认定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陈晓伟律师的努力成效显著。他成功将59.5万元的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他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虽未被完全采纳,但为法庭量刑提供了依据。他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在刑事司法中的重要价值。 若需联系陈晓伟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陈晓伟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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