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涉足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执业以来,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一是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配套费未征回,二是接受公司请托不催缴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
律师作用: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全面深入分析,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辩护策略。首先会见许X并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思路。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数额计算应采纳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案件结果: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许X构成两罪。受贿罪放贷收息金额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陈晓伟律师通过精细化辩护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其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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