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卓越的律师——陈晓伟,他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主要服务全国刑事案,在北京尤为突出,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此外,他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更能看出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指控其放贷收息59.5万元以及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指控其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以及不履行催缴职责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同时,他创造性地提出在数额计算上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存在弹性,且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还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陈晓伟律师进行了体系化辩护。他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没有明确规定催缴配套费是许X的法定职责,动摇了“滥用职权”的基础。他还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此外,他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虽然未能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十分突出。他大幅降低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减轻奠定基础;其专业辩护引起法庭重视,为量刑酌情从轻提供依据;他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进行了全方位辩护;实现了“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远低于预期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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