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主要为北京,业务覆盖全国刑事领域,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在法律行业任职众多,身兼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等职。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均为刑事类型案件,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以被告人许X的案件为例,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律师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和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精细化拆解辩护。关于放贷收息,他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关于高价交易,他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针对滥用职权罪,他从职责权限、政策环境和损失认定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且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将59.5万元的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在本案中,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详尽的辩护意见影响了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他在刑事司法中的价值。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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