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执业以来,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发表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指控包括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和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指控包括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及不履行催缴职责致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
律师办案过程: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全面深入分析,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了解案情并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针对受贿罪,关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有利标准;关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及合理怀疑。针对滥用职权罪,进行体系化辩护,从职责权限、政策环境、损失认定方面展开。
案件结果: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放贷收息金额核减,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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