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商标注册是指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行为。依据《商标法》,对于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注册。
已经注册的恶意商标,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此外,恶意抢注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罚款。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等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二、恶意商标侵权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恶意商标侵权需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类法律责任。
民事上,依据《商标法》,侵权人应赔偿权利人损失,按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恶意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难确定数额的,法院可判五百万元以下赔偿,还需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等责任。
行政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工具,并处以罚款,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处五倍以下罚款;不足五万或无违法经营额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刑事上,《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恶意商标侵权被诉时法律辩护策略有哪些
恶意商标侵权被诉时,可采用以下法律辩护策略:
商标不近似:主张被控侵权标识与原告商标不构成近似,从音、形、义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分析,证明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误认。
商品不类似:说明使用标识的商品或服务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类似,未落入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
合理使用:若使用的是商品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等,且为善意、合理使用,并非作为商标使用,可不构成侵权。
在先使用:有证据证明在原告商标申请日前已在先使用该标识并具一定影响,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合法来源:能证明商品有合法来源,主观无过错,可免除赔偿责任。
当探讨恶意商标会受什么处罚时,除了常见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外,还涉及到刑事层面的责任。如果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一旦被认定为恶意商标,其商标权可能会被宣告无效,自始不具有商标专用权,这会对相关企业的市场布局和品牌形象造成巨大冲击。若你在商标注册、管理过程中,担心遭遇恶意商标问题,或者对恶意商标的处罚细节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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