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买卖合同谁签字谁负责
一般情况下,在买卖合同中签字的主体需对合同负责。
若为自然人签字,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比如按时履行付款、交付货物等义务。
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该法人或组织需受合同约束。若未按约履行,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无权代理签字,被代理人追认则被代理人负责,不追认则无权代理人担责;若签字人受欺诈、胁迫等签订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自始无效或可撤销后,过错方依情形担责。
二、未签字人对买卖合同是否也要担责
一般情况下,未签字人对买卖合同不承担责任。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和相对性原则,签字意味着对合同内容认可并愿意受其约束,未签字通常表明未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未签字人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未签字人可能需担责。此外,未签字人虽未签字,但实际以行为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未签字人也需担责。如公司员工虽未在合同签字,但按公司指示履行合同义务,公司要担责。所以未签字人是否担责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三、未签字人在借贷合同中是否也需担责
一般情况下,未签字人在借贷合同中无需担责。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和相对性原则,签字意味着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受其约束,未签字表明未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自然不受该借贷合同条款约束。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未签字人构成表见代理,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未签字人可能担责。此外,若未签字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订借贷合同,即便未签字,公司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若存在债务加入等情形,即便未在原借贷合同签字,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债务的,也需担责。
当我们探讨买卖合同谁签字谁负责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签字人若为代理人,在没有明确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签字,责任该如何认定。此外,若签字人是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但公司后来否认该合同效力,签字人是否仍要担责。这些都是与买卖合同签字责任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买卖合同签字责任方面,无论是对签字人身份、代理权限,还是后续责任承担有任何疑问和困惑,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帮您理清思路、解答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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