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不抵债时财产保全一般不存在优先权。
财产保全是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等行为,保障债权人将来判决能得以执行。而优先权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特定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资不抵债情形下,各债权人按法定程序参与破产分配等,一般不涉及财产保全优先权问题。不过,如果存在法定的优先权情形,如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等,这些在破产程序中有优先清偿地位,并非基于财产保全产生优先权。所以单纯资不抵债时财产保全通常无优先权,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二、资不抵债时财产保全在执行中优先受偿吗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并不使申请人在执行中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目的是防止当事人在判决前处分财产,避免将来判决难以执行,并非赋予申请人对被保全财产的优先受偿地位。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被保全财产上设有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若申请财产保全的是参与分配制度中的首封债权人,部分地区法院会给予一定比例的优先分配。当债务人资不抵债且进入破产程序时,保全措施解除,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
三、资不抵债时轮候查封财产能优先受偿吗
一般情况下,轮候查封资不抵债财产不能优先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若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轮候查封并非正式查封,不具有优先性。
但如果是享有担保物权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不受轮候查封影响。此外,若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且进入破产程序,普通债权将按比例分配,轮候查封也无法优先。
当探讨资不抵债财产保全有优先权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直接答案,还有相关情况需了解。在资不抵债情形下,即便进行了财产保全,也不意味着就有绝对优先权。若存在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人通常优先受偿。另外,职工的工资、社保等费用在清偿顺序上往往也优先于普通财产保全申请人。如果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财产分配会遵循严格的破产清偿顺序,普通财产保全债权人可能需和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受偿。若你对资不抵债时财产保全的受偿顺序、破产清偿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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