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前动迁财产算谁的
婚前动迁财产归属一般遵循如下原则:若动迁的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动迁仅基于该房屋产权获得补偿,那么动迁补偿款及置换房屋等动迁财产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原房屋产权人所有。因为这是婚前财产形态的转化,不改变其个人财产性质。
但如果动迁除了考虑房屋产权,还考虑了户籍人口等因素,且另一方属于被安置人口,可基于相关政策获得一定补偿利益,那么另一方对这部分利益享有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动迁财产可能存在共有情况,双方应就各自权益进行明确划分。
二、婚前动迁财产增值部分归属如何定
婚前动迁财产增值部分归属需区分情况确定。若该增值是自然增值,如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房屋价值增加,根据《民法典》相关精神,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归婚前财产所有者。因为自然增值与夫妻双方的婚后行为无关。
若增值是夫妻共同经营、管理等人为因素所致,如对动迁所得房屋进行装修后出租获益,那么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由于夫妻双方在婚后付出了劳动和精力促使财产增值,另一方有权参与分割。实践中,具体归属需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举证证明增值原因,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判。
三、婚前动迁财产增值部分分割有啥法律依据
婚前动迁财产增值部分分割依据如下:若婚前房产动迁,自然增值部分如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增值,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为个人财产。
若增值是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管理等人力成本投入所致,增值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对动迁所得房屋进行装修出租获得收益,该收益就可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我们探讨婚前动迁财产算谁的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涉及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婚前动迁所得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属问题,如果是自然增值,通常仍属于个人财产;但若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管理产生的收益,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若动迁协议中有涉及按人口计算面积等情况,另一方是否能主张相应权益也值得关注。要是你对婚前动迁财产归属及相关权益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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