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子算谁的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子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子归属,依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时,以谁的名义购买、登记在谁名下是重要考量因素。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先推定为登记方所有,但另一方能证明自己有出资且是基于共同生活购置该房,可主张分割相应份额。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共有财产处理。若能证明各自出资比例,按出资比例分割;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一般等额分割。
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长短、对购房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房子归属及具体分割方式。为避免纠纷,建议同居购房时明确约定产权归属及出资情况。
二、同居期间房子产权归属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同居期间房子产权归属依不同情形界定。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认定为登记方所有,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出资且基于共同生活购房,可主张分割。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共有财产处理。有约定份额的,按约定分割;无约定,考虑出资等情况确定份额。
由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房子归出资方。若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按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出资多的一方占比大。
若一方赠与另一方,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的,产权归受赠方;未完成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三、同居期间债务在法律上该如何划分
同居期间的债务划分需区分不同情况。若为共同生产、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实践中通常按共同共有处理,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对外一般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内部则可依双方出资比例、对债务形成的过错程度等确定各自分担份额。
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产生活,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的,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当探讨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子算谁的这一问题时,除了房子归属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双方对房子的出资比例不同,在分割房产时权益该如何界定。另外,若同居期间对房子进行了装修等增值行为,这部分增值的权益又该如何分配。这些都是与房子归属紧密相关的问题。同居期间的房产问题往往较为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如果你对同居期间房产的出资权益界定、增值部分分配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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