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精神病史若属重大疾病范畴,女方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不过,对于撤销婚姻情形,法律未明确规定无过错方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所以仅因男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而撤销婚姻,女方通常不能主张赔偿。但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照顾无过错的女方。
二、男方婚前瞒病情,离婚赔偿有无法律依据
男方婚前隐瞒病情,离婚时女方请求赔偿,要依据所隐瞒病情判断。若隐瞒的是重大疾病,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若隐瞒的并非重大疾病,通常无法基于此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因为《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隐瞒非重大疾病不在此列。
三、女方婚前有隐瞒,离婚赔偿是否有法可依
女方婚前隐瞒某些情况,离婚时赔偿是否有法可依需视具体情况。若隐瞒的是重大疾病,依据《民法典》,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如果隐瞒的并非重大疾病等法定情形,一般不能以隐瞒为由主张赔偿。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主要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若女方隐瞒情况不属于法定赔偿情形,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赔偿诉求。
在探讨男方婚前瞒精神病史,离婚是否需赔偿的问题时,还有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若法院判决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可能会因男方隐瞒病史这一过错行为而有所倾向,女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另外,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也可能会综合考虑该因素。倘若在婚姻期间育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也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定,男方的精神病史显然会成为重要考量因素。如果你在这类离婚赔偿、财产分割、抚养权等问题上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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