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二级,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是否起诉。
对于初犯且情节相对较轻的互殴案件,检察院可能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互殴的起因、是否有和解意愿及实际达成和解等。若双方达成和解,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即相对不起诉,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但这并非绝对,检察院会严格依据法律和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判断。所以不能简单说初犯就一定或一定不会被起诉,要结合全案具体情况确定。
二、朋友互殴致轻伤二级初犯,检察院必然起诉吗
朋友互殴致轻伤二级初犯,检察院并非必然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已达刑事追诉标准,正常会提起公诉。但存在不起诉情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若初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等,检察院会综合考量全案情节,判断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若认为符合不起诉条件,可决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朋友互殴致轻伤初犯,检察院不起诉有以下几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形,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等。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探讨朋友俩人互殴导致轻伤二级初犯检起诉吗这个问题时,还有其他情况值得考虑。即便初犯,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大概率会提起公诉。而且即便提起公诉,法院量刑时初犯情节也会作为考量因素。此外,若双方达成和解并获得谅解书,检察机关也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要是你不确定这种情况是否一定会被起诉,或者对后续的法律程序、量刑等问题存在疑惑,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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