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权人不同意破产该怎么办
债权人不同意破产,需分情况处理。若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申请破产,债权人不同意但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法院仍可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可在破产程序中积极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等方案发表意见,维护自身权益。
若债权人申请破产,部分债权人不同意,不影响破产程序推进。不同意的债权人可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法院提出异议,提供企业仍有清偿能力等证据,但需有合理理由和证据支撑,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因个别债权人不同意而停止破产程序。
二、债权人不同意破产有哪些法律救济途径
当债权人不同意破产时,有以下法律救济途径: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对该裁定不服,依据《企业破产法》,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债权人认为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有不当行为,损害自身权益,可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更换管理人。此外,债权人可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事项表达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债权人认为债务人存在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而损害自身利益,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行为或认定行为无效,追回财产。
三、债权人不同意破产还能走什么法律流程
即便债权人不同意破产,若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会裁定重整。
若企业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债务人也能申请重整。若符合破产清算条件,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不以债权人同意为前提,经审查认为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会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启动破产程序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
当探讨债权人不同意破产该怎么办时,除了这个问题本身,还有相关的情况需要了解。比如债权人不同意破产,可能会影响破产程序的推进,但债务人也有权利通过提供更合理的债务清偿方案等方式来尝试说服债权人。另外,如果债权人坚持不同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发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是否应进行破产。若你在债权人不同意破产的后续处理、债务清偿方案的合理性判断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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