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在医院摔死,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医院存在过错,比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导致人摔死,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医院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无过错情形,可能无需担责。
首先要确定摔倒的原因及医院在此过程中的作为。若因医院设施问题或管理疏漏致使摔倒死亡,可通过医疗损害鉴定等确定因果关系。医院有义务提供安全就医环境,保障患者人身安全。若患者自身突发疾病摔倒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医院责任较小。家属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责任并索赔。
二、人在医院摔死,医院在法律上有无责任
医院是否担责需看具体情况。依据《民法典》,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医院过错,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通道堆积杂物等致患者摔倒死亡,医院要担侵权责任。
患者或其家属需举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过错与摔倒死亡有因果关系。若医院能证明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如事发地有防滑处理、有及时打扫,地面干净无明显障碍物等,可不担责。
发生此类事故,家属可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责任承担。
三、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摔死要担责吗
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医院未尽该义务致他人摔死,需担责。《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医院需保证场所设施安全、通行无障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若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通道有障碍物等致患者或其他人员摔倒死亡,医院存在过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但如果受害人自身有重大过失,可减轻医院责任。
在探讨人在医院摔死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医院在地面防滑、警示标识设置等方面存在明显疏忽,无疑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死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如不听从医院警示擅自进入危险区域,责任划分就会有所不同。另外,若有第三方因素导致死者摔倒,比如其他患者或家属的不当行为,第三方也可能需承担部分责任。要是你对这类责任认定的具体细节、赔偿标准及后续处理流程等仍有疑问,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