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根据共同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若房产为夫妻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未还清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若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二、婚姻存续还房贷,离婚后增值部分咋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房贷,离婚时增值部分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计算,通常先算出共同还贷本息占总购房款(首付+总贷款本息)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与购房成本差价。
若双方婚后共同买房共同还贷,房屋及增值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也会考虑购房出资、贡献等因素。
若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及增值归属,依协议处理。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经济状况等确定具体分割比例。
三、婚姻存续买车,离婚后车辆增值分割怎么算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车辆及增值部分一般均等分割。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方案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车辆购买时的出资情况、使用情况等因素判决。车辆增值部分的计算,若车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还贷,增值部分也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车辆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获得车辆一方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可通过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本金及利息占总购房款比例,再乘以离婚时车辆现价值来确定。
当探讨婚姻存续还房贷,离婚后应如何分割时,除了房产本身的分割,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在婚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等增值操作,这部分增值价值在离婚时该如何计算和分配。另外,若一方在离婚后承担了剩余房贷,而房屋产权归另一方,那承担房贷的一方是否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些都是与离婚房产分割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离婚后房贷分割及相关问题仍有疑问,想了解更多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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