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年金在离婚判给一方后,一般不能提前支取。
企业年金属于养老保险范畴,有其特定的领取条件和规定。通常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领取。
离婚判决虽确定了归属,但不能改变企业年金本身的支取规则。即使判给一方,在未满足领取条件时提前支取,可能违反相关规定。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如该方身患重大疾病等急需资金,可咨询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看是否有符合规定的特殊申请渠道,但难度较大。
总之,原则上不能提前支取,需遵循企业年金既定的领取条件和流程。
二、企业年金离婚判给一方提前取是否合法
企业年金离婚分割时,若判给一方提前支取通常不合法。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有积累性和退休后领取的特性。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才可领取。
离婚时虽可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进行分割,但不能提前支取。法院一般会在一方达到领取条件时,就其企业年金的现有余额进行公平分割。提前支取违反企业年金管理规定,可能损害职工养老权益,也不符合制度设计初衷。
三、企业年金提前支取用于离婚分割是否合规
企业年金提前支取用于离婚分割通常不合规。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一般情况下,职工要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情形,才可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若仅为离婚分割而提前支取,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违反企业年金管理规定。不过,离婚时企业年金中已实际归属职工个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通常是对账户现有价值进行合理分配,而非提前支取,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当我们探讨企业年金在离婚判给一方后能提前取吗这个问题时,还需了解相关的其他情况。通常企业年金一般是不能随意提前支取的,即便在离婚判给一方后也是如此。不过,若出现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况,是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的。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员工身故,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也能领取。如果你在企业年金离婚分割后领取方面还有疑问,比如领取流程、所需材料等,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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