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4-25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95人
专家导读 中国的证券市场一直十分火热,2009年的时候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一项规定,想以此来为保护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引导投资者不跟风不盲目,理性地进行证券投资,能够促使创业板的市场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这项规定-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国的证券市场一直十分火热,时候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一项规定,想以此来为保护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引导投资者不跟风不盲目,理性地进行证券投资,能够促使创业板的市场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这项规定-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详情请看下文。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示创业板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投资,促进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应当熟悉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定及规则,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特性,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并按照规定办理参与创业板市场相关手续。

第三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制订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及其他相关信息,充分提示投资者审慎评估其参与创业板市场的适当性。

第五条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应当区分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并在营业场所现场与投资者书面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制订。

第六条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配合证券公司开展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所需信息,不得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规避有关要求。 投资者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证券公司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服务。

第七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为证券公司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查询服务。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创业板市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计划、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形式和经费预算。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在业务流程中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各项规定,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指定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和专门部门,组织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工作,并强化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明确承担此项职责的部门和岗位,负责处理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所产生的投诉等事项,及时化解相关的矛盾纠纷。

第十二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按照会员管理的要求,对证券公司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情况进行自律监管,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采取自律措施,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通报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投资者教育方面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9年7月15日起施行。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证券市场中,无论是交易所、证券公司还是市场上的投资者,都需要遵照这个管理条例进行操作,只有各方主体都能合法理性地操作,才能真正打造一个健康的投资环境,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0****6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2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2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3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著作权法独创性和原创性是什么?
《著作权法》独创性和原创性是判断是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一种标准。实际上关于独创性在表现方面的话是有两种表现形式的,比如说从无到有进行创作,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在他人已有的作品上进行创作,这主要指的就是演绎作品。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家低保户,看到一个适合创业的项目,能投资创业吗
[律师回复] 国家扶持创业项目
一:环保行业;
近年来,全球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大力发展工业虽然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因而“可持续发展”早已成为重中之重。雾霾、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时时刻刻困扰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为此,政府加大了对环保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如废旧资源回收、污水处理、新型清洁能源、以及空气水净化系统项目都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值得创业者投资。
国家扶持创业项目
二:生产服务业;
包括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业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打通了社会生产领域的各个关节点,有着极大的发展前景。
国家扶持创业项目
三:面向农村的服务业;
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有关国民幸福指数的重要问题。如果不能好好解决生产方面的问题,那么人们的饮食就得不到保障。而且,就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而言,农村服务业也是有待完善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等面向农村的服务业是将来创业的一个好方向。
国家扶持创业项目
四:教育培训领域;
我国教育领域中存在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匀问题严重拖了国家整体教育水平的后腿。科技发达的前提是有强大的人才储备,人才是靠教育培养出来的,所以教育问题很关键,教育培训也成为国家重视的领域。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创业创投的投资者要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设立创投企业必备投资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2)在申请前设立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规定金额; (3)拥有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本款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 (5)必备投资者及其上述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司法机关和其他机关监管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 (6)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点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楼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应至少拥有一个必备投资者; (2)非法律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最低限额达到要求。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创投企业的创投者应当具备哪几方面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设立创投企业必备投资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2)在申请前设立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规定金额; (3)拥有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本款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 (5)必备投资者及其上述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司法机关和其他机关监管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 (6)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点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楼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应至少拥有一个必备投资者; (2)非法律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最低限额达到要求。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著作权法独创性和原创性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著作权法独创性和原创性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现在有很多的大学和公司会签订创新创业战略合作协议,那么创新创业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你需要的创新创业战略合作协议范本如下: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加强甲乙双方在创业投资领域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拟在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推介、基金产品资金募集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甲乙双方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合作关系建立的目的和原则
1.1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
1.2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1.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二)合作事项
2.1 股权投资业务服务
2.
1.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创业投资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创业投资服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基金募资顾问,在对甲方项目进行充分的内部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协助甲方寻找基金出资人,向甲方推荐各类企业、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客户,协助开展潜在投资者接触、基金募集推介等顾问服务,
2.
1.2双方合作的主要形式为:
甲方向乙方的客户发行单一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募集资金进行单个项目投资;甲方针对单一项目募集资金计划,乙方担任单一项目募集资金计划的投资顾问。
2.
1.3为保证甲方顺利完成投资计划,乙方在甲方提出募集资金要求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募集计划。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募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2 投资基金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在内的投资基金。
2.3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2.
3.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 1 / 3 ~
2.
3.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乙方积极向甲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甲方拓展股权投资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股权投资基金产品。
2.4其他业务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形式的其他业务。
(三)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3.1 股权投资业务
3.
1.1 募集佣金和支付方式针对甲方提供针对单一项目募集资金,乙方须自行组织相关客户参与资金募集,若乙方推荐的客户投资了甲方所提供的单一项目,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佣金为其客户实际投资额度的 %,支付的时间以募集资金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指定方式汇划现金。
3.
1.2投资收益分成和支付方式甲方使用了乙方募集资金针对单一项目投资实现投资收益且退出后,乙方享有除属于投资者收益之外的%,支付的时间以投资退出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指定方式汇划现金。计算方式:乙方投资收益分成=投资收益×(1-分配给投资者的收益/投资收益总额)× %。
3.2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形式的其他业务服务报酬、收益分配和支付方式,双方约定若展开相关合作时另立补充协议。
3.3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
(四)责任和义务
4.1 定期沟通与交流
4.
1.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道和品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创新研究与拓展。甲方指定基金发行部作为甲方牵头人和联系人,乙方指定私募基金部门作为乙方牵头人和联系人,以便于双方合作中的沟通。
4.
1.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 2 / 3 ~
4.2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项目信息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4.3 协议的修改
4.
3.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4.
3.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3.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五)附则
5.1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5.2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5.3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
5.4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著作权法独创性和原创性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著作权法独创性和原创性是怎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公司叫兼容创客,也叫北银创投,主要办理购物卡在平台买东西,这公司在莫旗开了两年多了,我对象去一个多月左右吧,没签劳动合同,当时去说是正当公司,老总来了的时候说明年扩公司,以后会交五险一金,年终奖,到现在开了一个月的工资3300,六月十二号下午公司被查带到重庆了,他主要工作是网络推广,在虚拟网站发布帖子澄清公司不是骗人的,那些说能套现的人都是有的公司业务员为了扩展业务说的,他发帖澄清他们公司不能办卡套现,但是可以在平台买东西,分期,没有利息,基本上就是这些工作,不接触顾客,不邀请人办卡,没接触过钱财,而且干的时间短,在他去的时候公司就告诉他们公司并不是那些业务员说的办卡套现,属于不知情,因为他的工作是澄清,问别的律师说可能三五个月,也可能更长时间,我想问一下,这个会判刑么,就是普通员工,也不是诈骗团伙,他只挣工资,也不是跟老板们分这个钱,干的时间还短,
[律师回复] 有的公司专门设立起来对他人进行诈骗,如果公司员工有参与的,就是共犯,也会以诈骗罪论处。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创业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创投企业的投资者必备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设立创投企业必备投资者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2)在申请前设立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规定金额; (3)拥有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本款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 (5)必备投资者及其上述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司法机关和其他机关监管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 (6)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点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楼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应至少拥有一个必备投资者; (2)非法律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最低限额达到要求。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当前37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创业板可以股权转让吗?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根据相关的市场规则,目前创业板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法规 >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