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分手男方要求返还有依据吗
分手时男方要求返还财物是否有依据,需分情况判断。
若为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
若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小额的日常消费性赠与,如吃饭、看电影等花费,通常视为一般赠与,男方要求返还无法律依据。但如果是大额赠与,如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房产、车辆等,可视为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男方有权要求返还。若赠与财产已转移且不满足法定撤销情形,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二、分手女方要求返还财物有法律依据吗
分手时女方要求返还财物是否有法律依据需分情况判断。若财物是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返还。
若是恋爱期间的赠与,需区分赠与性质。一般的日常小额赠与,如节日红包、价值较小礼物等,属一般性赠与,财物交付即完成赠与,女方无需返还。但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购买房产、车辆等,可视为附条件赠与,若双方分手,结婚目的无法实现,女方可能需返还。
三、分手男方索要财物在法律上能被支持吗
分手时男方索要财物能否被支持,需分情况判断。若财物是借款性质,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根据《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法律会予以支持。
若财物是恋爱期间的赠与,一般不能要回。其中,日常小额赠与,如节日红包、礼物等,属一般性赠与,交付即完成,不可撤销。但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彩礼、购房购车款等,若双方未结婚,男方可主张返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支持。
在探讨分手男方要求返还有依据吗这个问题时,除了一般情形下的判断,还涉及一些相关情况。比如恋爱期间,若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物,在分手时要求返还,法院可能会支持。但若是日常的小额赠与、共同消费等,通常是难以要求返还的。另外,如果财物是以借款形式给予,有借条等证据,男方要求返还则有明确依据。倘若你在分手财物返还问题上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具体哪些财物该返还、返还比例如何确定等,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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