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婚内共同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内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应按照约定处理。另外,若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且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能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判断婚内共同购房是否为共同财产,需综合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及夫妻间约定等因素确定。
婚内一方擅自卖房的效力分情况而定。若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有权单独处分,卖房合同有效。
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卖房,分两种情况处理: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不得追回,但可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损失;若第三人不符合上述善意取得条件,如未支付合理对价或未办理产权登记,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屋,此时卖房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判断合同效力及房屋归属。
婚内单方抵押房产的法律效力认定需分情况。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有权单独抵押,抵押合同有效。
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但有例外情况,若抵押权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有效,另一方不得主张抵押权无效,但可向抵押方请求赔偿。此外,若另一方事后追认该抵押行为,抵押也有效。所以,婚内单方抵押夫妻共同房产,一般需经另一方同意,否则可能面临抵押无效的法律后果。
当探讨婚内共同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时,除了明确答案外,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婚内购房若涉及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可能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其归属性质会发生变化。另外,若夫妻双方在婚内对该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房产的所有权也会依据约定来确定。如果您对婚内共同购房的财产归属、特殊出资情况下的产权认定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您。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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