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这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指患者发现自己身体因医疗行为出现损害,且能明确责任主体。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医疗损害纠纷诉讼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医疗损害纠纷诉讼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原告适格: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如要求赔偿的金额、承担违约责任等;事实和理由需阐述医疗损害发生的经过、因果关系等。
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该纠纷需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一般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提交证据:需提供能证明医疗关系、损害后果、医疗过错等的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三、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证据收集有何法律要求
医疗损害纠纷诉讼证据收集的法律要求如下:
合法性:证据收集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严禁通过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证据不具法律效力。比如不能强迫医护人员作伪证。
真实性:证据需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得伪造、篡改。病历、检查报告等应是原始记录,若对病历真实性存疑,可申请鉴定。
关联性:证据要与案件事实相关,能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如患者提供的药品清单,要能关联到治疗过程及可能的损害。
及时性:发生纠纷后应及时收集证据,防止证据灭失。像封存现场实物、要求医院提供病历资料等。
当我们了解了医疗损害纠纷诉讼时效多长后,还需知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虽然法院仍会受理,但被告若以时效抗辩,原告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此外,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比如患者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你在医疗损害纠纷中对诉讼时效的计算、中断中止的认定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影响你的维权之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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