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司法实践中,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认定,会结合金融机构的实际损失、行为人的欺骗手段恶劣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有哪些从轻量刑情节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从轻量刑情节如下:
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坦白: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
初犯:若系初次犯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退赃退赔:积极退还骗取的贷款或赔偿损失,减少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
取得被害人谅解: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获其谅解,法院量刑时会考虑。
犯罪情节轻微:如骗取金额较小、未给金融机构造成实际损失等,可从轻处罚。
在了解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立案标准是什么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若达到立案标准被定罪,量刑情况会怎样呢?根据法律规定,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另外,若企业涉及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这些都是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紧密相关的重要方面。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立案标准的具体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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