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流程是什么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在仲裁裁决生效且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后提出,申请期限通常为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一定期间(一般为15日)。
其次,准备申请书及证据。撰写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阐明申请理由,如仲裁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同时收集支持理由的相关证据。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一般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最后,法院审查与裁决。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可能组织听证,听取双方意见。若申请理由成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若不成立,则驳回申请。
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申请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若为国内仲裁,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无仲裁协议;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等行为。
若为涉外仲裁,有证据证明仲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通知,或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此外,若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也会裁定不予执行。
三、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被驳回后有何法律救济途径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驳回后,通常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
若仲裁裁决确有错误,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符合条件的,检察院可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
如存在新证据等足以推翻原仲裁裁决的情形,可尝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但此程序启动条件较为严格。
需注意,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具体适用的救济途径要结合实际案情判断。
在了解申请不予执行仲裁流程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申请不予执行仲裁的期限是多久,一般需在仲裁裁决生效后的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逾期可能丧失该权利。另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也是关键,充足有效的证据才能支撑申请理由。若你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的过程中,对期限、证据等还有疑问,或者对整个流程仍有不清晰的地方,不要让困惑阻碍你维护自身权益。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