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包工头将农民工工资据为己有算何罪
包工头将农民工工资据为己有,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此罪。司法实践中,认定“数额较大”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拒不支付单个劳动者报酬5000元至2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多个劳动者报酬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会被认定。若包工头行为符合上述犯罪构成要件,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农民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报警追究包工头刑事责任。
二、包工头私吞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侵占罪
包工头私吞农民工工资一般不构成侵占罪,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而农民工工资并非包工头“代为保管”的财物。
包工头私吞工资,本质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工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恶意拖欠工资违反此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明确,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包工头恶意拖欠,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探讨包工头将农民工工资据为己有算何罪时,除了明确这种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农民工在遭遇此类情况后,如何有效收集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就是关键问题,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是重要证据。而且即使包工头被定罪,农民工能否顺利拿到被侵占的工资也备受关注。若你在面对包工头侵占工资的问题时,对罪名认定、证据收集、工资追讨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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