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过错责任界定如下:
首先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方违反医疗技术注意义务,如诊断、治疗中存在失误致损,要承担责任。
其次是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方违反医疗伦理注意义务,像侵犯患者知情权、隐私权等,需担责。
再者是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因医疗产品缺陷致害,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生产者等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判断医方有无过错,通常考量其诊疗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诊疗规范的规定,是否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等。通过专业的医疗鉴定等方式综合认定过错责任,以便明确责任归属,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同时有特殊规定。
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发生医疗损害的事实、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初步举证。比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明就医及损害。
而在《民法典》施行后,医疗机构在以下情形承担举证责任: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适用过错推定,医疗机构需自证无过错,否则担责。
三、医疗事故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殊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一般情况下,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医疗服务,以及受损害事实进行举证,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和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关系。
不过,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三种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医疗机构需自证无过错,否则担责。
当我们探讨医疗事故过错责任如何界定时,除了明确责任界定本身的要点,还需关注相关的更多问题。比如在责任界定后,涉及到的赔偿金额该如何确定,它会受诸多因素影响,像患者的伤害程度、后续治疗费用等。另外,若医患双方对责任界定结果存在争议,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解决。毕竟医疗事故关乎患者的权益和健康,这些拓展问题都不容忽视。如果你对医疗事故过错责任界定后的赔偿问题、争议解决途径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咨询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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