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具体有三种情形:
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标准,“超过三个月未还”指从挪用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归还。
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营利活动如炒股、经商等。
三是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不论挪用数额多少、时间长短,均构成本罪。“非法活动”包括违法活动和犯罪活动。该罪的行为必须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
二、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咋起算
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之日”指犯罪成立之日。对于挪用资金罪,使用型挪用,即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从挪用满三个月之日起算;营利活动型和非法活动型挪用,即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算。
若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比如挪用资金后又犯新罪,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从犯新罪之日重新计算。
三、挪用资金罪处罚什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在相关数额认定上有所差异。
在了解挪用资金罪犯罪客观方面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挪用资金的数额认定标准,不同的数额在量刑上有着明显差异。另外,挪用资金的时间长短也是影响定罪和量刑的重要因素。当挪用资金达到一定时长,性质会更加严重。如果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与挪用资金罪相关的情况,对数额认定、时间界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是想进一步了解其法律后果、司法程序等内容,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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