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陈俊全律师承办刑事及婚姻房产等案件

最新修订 | 2026-01-29
浏览10w+
陈俊全律师
陈俊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35人
专家导读 自2017年起,陈俊全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承办刑事、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辩护上经验丰富,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有实践。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

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他服务于南宁地区,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他还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方向与经验

陈俊全深耕刑事与民事领域。在执业生涯中,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除刑事辩护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多领域的执业经历,使他能够从不同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应对复杂多样的法律问题。

典型案例详情

以杨X故意伤害案为例,2020年9月13日晚20时许,在南宁市兴宁区,被不起诉人杨XX发现母亲和二嫂与邻居王XX争吵推搡,其弟弟杨XX与被害人也发生推搡,杨XX拿木棍敲打被害人手臂,杨XX跑回家拿菜刀将王XX头部、左前臂砍伤,经鉴定王XX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以杨XX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陈俊全作为杨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

案件处理结果

经检察院审查认为,杨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XX不起诉。此案例体现了陈俊全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能力。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南宁陈俊全律师承办刑事及婚姻房产等案件
一键咨询
  • 160****7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3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指南·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南宁陈俊全律师承办刑事及婚姻房产等案件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8****447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2****29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908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