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姚厅:多领域执业的专业法律人
姚厅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他身兼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多项职务,还是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调解员等。其擅长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秉持“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界崭露头角。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情概述
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未还,黄XX起诉,一审胜诉后郭XX、邱X不服上诉。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需应对一系列上诉理由。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仅为担保人非借款人”的理由,姚厅律师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收款账户指令,充分证明其借款人身份,其“抵押担保人”说法无事实依据。
四、还原资金流向与厘清账目,锁定借款事实
上诉人称“未全额收到款项”及“资金回流”,姚厅律师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按指令支付32万元至指定账户,借款事实清楚。同时,因双方有多笔经济往来,姚厅律师梳理银行流水,证实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等是偿还旧债,本案债权未消灭,且上诉人无法证明黄XX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
五、坚持利息与费用主张,二审胜诉挽回损失
对于上诉人对利息和保费的异议,姚厅律师主张合同约定合法,一审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合理费用应由上诉人承担。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帮助黄XX挽回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