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信息
赵骄虎律师就职于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455,服务地区为南京。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其总所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他主要在此办公;高淳分所地址是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路175号271号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他是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也是“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执业经历与理念
赵骄虎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载。出身鲁南山村的他,深知底层生活的艰辛,高中毕业后便立志投身法律事业,专注报考法学专业。本科期间,他潜心钻研刑律,大三时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初期他涉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但始终坚守刑事辩护的执业初心,将其作为立命之本,十四年间始终保持对律师行业的热爱与对法治精神的践行。他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在每一个案件中竭力寻找法律空间,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
执业成果
在执业十余年间,赵骄虎律师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金额最高26万余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酒精含量200多等情形)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200万)、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涉案百万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其中多起案件实现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如将销售假药罪改为非法经营罪使刑期从13年半减至6年,诈骗案主犯改从犯刑期从13年减至6年半。
2025年度成果
2025年度,赵骄虎律师收获近10面锦旗,在案件处理上成绩斐然。有8起案件实现不起诉,3起案件撤案,3起案件在报捕后为当事人获取保,另有多起案件当事人获得缓刑。这些成果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努力。
擅长领域
赵骄虎律师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险驾驶罪等专项辩护。他在这些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获得荣誉
凭借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赵骄虎律师斩获多项荣誉,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这些荣誉是对他在法律行业贡献的认可,也彰显了他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突出表现。
媒体形象
赵骄虎律师还作为南京广播电台《邓超热线》嘉宾,通过媒体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典型案例
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当事人甲因所经营企业的业务需求,通过途径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经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后续当事人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未从中获利,后将留存信息删除。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2025年7月3日),辩护后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
该类案件,如果是合法使用,应该适用司法解释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但当事人陈述用途时有提到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来看仍然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使用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就要按5000条入罪的标准,当事人涉案48000余条,差点超过50000条三年标准,故最后认定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予以适用缓刑。
入罪关键在于当事人主张购买信息系经营需要,但因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故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其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量刑依据是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结合“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在本案中,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帮助当事人避免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赵骄虎律师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关键情节的把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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