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执业理念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证号1410xxxxxxxxx2884。她身兼数职,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其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
二、典型案例详情
这起协助组织卖淫案在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XX)豫01XX刑初XXX号。核心案由是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是XX足浴客户经理,由魏潭良律师为其辩护,罪名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检察院最初给出的量刑建议是3年,但在魏潭良律师的努力辩护下,法院最终判决冯XX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这一结果使得刑期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十分显著。
三、同案量刑对比
在这起案件中,同案其他被告人的量刑情况也各不相同。组织者(主犯)中,老板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经理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经理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里,财务吴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6个月;夜班经理李XX因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客户经理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此外,犯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通过与同案其他被告人的量刑对比,更能凸显魏潭良律师为冯XX辩护所取得的良好成效。
四、案件关键认定与结果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魏潭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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