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7月,隋某某为孩子办理高中择校及学籍落户相关事宜,委托李XX代为办理并支付了委托费用。然而,李XX虽办理了入学就读手续,却始终未能完成学籍办理这一核心委托事项,隋某某多次要求退款遭拒。在此困境下,隋某某委托河北石家庄的张志来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诈骗类经济案件等刑事领域,同时也深耕合同纠纷法律领域。作为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以及“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创始人、负责人,张志来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他还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社区居委会、华西路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监委法律顾问,石家庄市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石家庄市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
接受委托后,张志来律师快速厘清案件核心争议,即委托合同履行瑕疵及委托费用返还问题。他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精准拟定诉讼请求,明确维权方向,同时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提前制定应对策略。这体现了他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基础。
为了筑牢维权根基,张志来律师围绕委托合同关系成立、款项支付、委托事项未完成等核心事实,全面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回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这一举措充分证明了隋某某按被告指示支付全部委托费用的事实,有力反驳了被告“未收到全部费用”的抗辩,让法院充分采信原告方的主张。
在庭审中,被告李XX辩称双方委托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且仅认可收到部分委托费用。张志来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举证、质证与辩论,针对被告抗辩逐一作出专业回应。他重点论证被告为全部委托费用的返还主体,同时就双方过错划分发表合理意见,精准直击案件要害,推动法院作出有利于原告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确认被告李XX为全部委托费用的返还主体,因双方在委托事项中存在同等过错,判令李XX向隋某某返还委托费用。本案原告的核心维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成功追回委托费用。张志来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在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最大化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彰显了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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