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宅基地在离婚时候怎样分配的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离婚时不能分割所有权。但宅基地上房屋等权益可以处理。若房屋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对婚后在该房屋基础上的添附部分,可要求适当补偿。此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有一定身份属性,非本集体成员一方可能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二、离婚时宅基地上房屋归属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宅基地上房屋归属权判定需分情况。若房屋是婚前一方建造或购买,且宅基地使用权益归该方,一般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若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即便宅基地使用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可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房屋是一方父母建造,且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归受赠方;若未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益纠纷,因宅基地集体所有,非本集体成员一般无使用权益,法院通常仅处理房屋归属,宅基地使用权益由集体组织按规定处理。
三、离婚时宅基地房屋增值部分权益咋分配
离婚时宅基地房屋增值部分权益分配需分情况处理。若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所得,婚后增值部分可能需区分自然增值和投资性收益。自然增值如因市场因素导致的增值,通常归产权人;若另一方对房屋有修缮、扩建等贡献使房屋增值,增值部分应适当补偿另一方。
若房屋为婚后夫妻共同建造,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若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建房出资、贡献大小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如一方有重大过错,分割时可少分。
在探讨宅基地在离婚时候怎样分配的问题时,还有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离婚后宅基地上房屋的居住权如何确定,这关系到双方实际的生活保障。另外,若后续宅基地面临拆迁,已离婚的双方对于拆迁补偿款又该如何分割。这些问题都与宅基地在离婚时的分配紧密相连,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新的纠纷。如果您在离婚宅基地分配、居住权确定或是拆迁补偿分割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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