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争议诉讼标的主要涵盖以下方面。一是因解除人事关系产生的争议,如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员工人事关系,员工认为不合理而引发的纠纷。二是人事聘用合同争议,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出现的问题,像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待遇,员工要求按约履行。三是职务任免、职称评定方面的争议,员工若对职务任免结果、职称评定过程和结果有异议,认为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也可通过人事争议诉讼解决。四是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等争议,如工资未按时足额发放、社保缴纳不符合规定等。这些都是人事争议诉讼中常见的标的。
二、人事争议诉讼标的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人事争议诉讼标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为人事争议中涉及劳动权利义务的标的认定提供基础准则。《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等方面详细规定,可据此判断诸如合同效力、违约赔偿等诉讼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人事争议受案范围,界定了可纳入诉讼的标的范围。此外,相关司法解释及各地出台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也在具体案件中辅助认定诉讼标的,确保准确判断当事人诉求是否属受案范围及应适用的法律规范。
三、人事争议诉讼时效认定有啥法律依据
人事争议诉讼时效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此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我们了解了我国人事争议诉讼的标的主要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人事争议诉讼的时效问题,超过一定时间可能会影响诉求的实现。另外,人事争议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也至关重要,不同情况举证责任有所不同。这些问题都和人事争议诉讼标的紧密相关。如果您在人事争议诉讼方面,无论是对于标的范围、时效规定,还是举证责任等存在疑问,都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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