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院以后是否有护理费和营养费
出院后是否有护理费和营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关于护理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出院后仍需护理,比如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明确意见,证明受害人因伤生活不能自理需专人护理,就可主张护理费。
对于营养费,该解释也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若医疗机构在出院小结等材料中明确建议加强营养,受害人可主张一定的营养费。
所以,出院后能否获得护理费和营养费关键在于是否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相关证明,以此作为主张赔偿的依据。
二、出院后护理费和营养费是否该赔呢
出院后护理费和营养费是否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意见,明确出院后仍需护理和补充营养,侵权人应赔偿。
对于护理费,要结合护理依赖程度、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收入等确定。如伤者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护理,就应支付护理费。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像骨折等康复期需加强营养的,通常会支持营养费赔偿。
所以,关键看有无专业意见证明出院后护理、营养的必要性。有充分依据的,可主张赔偿。
三、出院后误工费和康复费是否也应赔偿
出院后误工费与康复费可能应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合理的康复费等。
对于误工费,出院后存在持续误工的,赔偿义务人需继续赔偿,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致残,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康复费方面,器官功能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具体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
在探讨出院以后是否有护理费和营养费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出院后确实存在护理依赖,护理费的计算会根据护理级别、护理期限等因素确定。而营养费一般需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并非随意主张。此外,若涉及交通事故等侵权事件,护理费和营养费的赔偿责任主体通常为侵权方。要是在责任认定、费用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清楚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来主张这些费用,不用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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