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日常生活中我们所使用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我们,其实我们所享有的仅是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我们要使用土地,就需要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交纳土地使用税。其实有很多人对土地使用税的了解甚少,更不清楚土地交付土地使用税的时间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土地交付土地使用税的时间是多久?
(一)已取得的土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
(二)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
在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模式下,土地的所有者为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为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只有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或从其他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手中购买才能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集体土地只有在办理流转手续转为国家所有后才能交易,因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土地的使用者,而不是土地的所有者。
开发商土地使用税缴纳的截止间为按合同约定交付给业主的次月。如果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日业主未接房,那么业主就未成为实际使用者,因此对于未接房的土地使用税,仍然要由开发商承担缴纳。如果当地税务要求开发商截止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间为给业主办理产权证上的时间,那是无法规依据的。
二、未交付的土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只要纳税人利用、占用、开发土地或企业在建期间就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土地交付土地使用税并不只是在交付了土地之后才交纳,而是只要对土地进行了利用,即使是未交付的土地也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的交付主要是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开始向税务机关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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