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诈婚姻一般不能直接认定无效或撤销。
根据《民法典》,婚姻无效的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因胁迫结婚,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欺诈并不在这些法定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内。
不过,如果欺诈涉及隐瞒重大疾病,被隐瞒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若单纯的一般性欺诈,无法以欺诈为由让婚姻无效或撤销,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
二、欺诈婚姻申请无效撤销需满足啥条件
我国法律没有“欺诈婚姻”可申请无效或撤销的直接规定。
婚姻无效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情形有两种: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二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若单纯以欺诈为由申请婚姻无效或撤销,一般不被支持,但如欺诈符合上述撤销情形,例如隐瞒重大疾病这种欺诈情况,可依规定行使撤销权,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三、欺诈婚姻申请赔偿在法律上有啥条件
欺诈婚姻本身并非法定可请求赔偿情形,但涉及相关权益受损时,可依具体情况主张赔偿。
若欺诈行为构成《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如隐瞒重大疾病,无过错方在撤销婚姻后,可依据该法第1054条,请求过错方对同居期间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若欺诈行为符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如骗取钱财等造成财产损失,受欺诈方可依该编规定要求过错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若涉及离婚,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依第1091条请求损害赔偿。
当探讨欺诈婚姻无效撤销可不可以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欺诈婚姻被撤销后,财产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在欺诈婚姻中受欺诈方是否能要求损害赔偿也是很多人关心的。法律在一定情况下会支持受欺诈方的合理诉求。若你对欺诈婚姻撤销后的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家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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