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商誉类损失如何认定
商誉类损失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从市场表现看,可参考企业市场份额变化、销售额下滑、利润率降低等情况,若因特定事件导致这些指标明显变差,可作为商誉受损依据。
行业评价方面,专业机构的评级降低、行业排名下降等能反映企业在行业内声誉受影响。还可收集消费者评价,如负面评价增多、客户投诉增加、消费者忠诚度降低等情况。
另外,有可比对象的话,对比同行业类似企业在同时期的经营状况,若自身企业表现远逊于同行,也可辅助认定商誉损失。
认定时需提供销售数据、财务报表、行业报告、消费者反馈等证据,以证明商誉损失的存在及具体程度。
二、商誉类损失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商誉类损失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侵害他人名誉权等致商誉损失应担责。侵权人承担责任方式包括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按被侵权人损失或侵权人获利确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害经营者可要求赔偿,赔偿数额按因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算,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
三、商誉类损失赔偿的法律标准是什么
中国目前无统一明确的商誉类损失赔偿法律标准。赔偿数额通常按《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确定。
一般先按被侵权人因侵权所受实际损失计算。如企业因他人诋毁商誉致销售额下降、客户流失,损失可根据销售额减少数量、利润减少额等确定。若实际损失难算,可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确定。
若上述两种方法都难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性质、期间、后果,侵权人主观过错,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在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法定赔偿最高可达五百万元。
当探讨商誉类损失如何认定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认定商誉类损失后,该如何进行合理的索赔。这涉及到确定索赔的范围、金额计算方式等。另外,在不同行业中,商誉类损失的认定标准和影响因素可能存在差异。若你在实际经营或生活中遭遇商誉受损的情况,对于认定的具体流程、索赔的具体操作,以及不同行业的特殊情况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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